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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班长《天衣有缝,天音无协》这篇东西并不长,但传达的信息很多。我看完後,不仅缀了很长的一大段留言,而且,喧宾夺主的居然还嫌不过瘾,还要链过来,接着再白话几句。
不记得到底是谁说过,孔子,荀子,还是其他哪位古圣先贤,总之应该是被正统归为儒家的这么一位,或者这么一本书,说过,惟乐不可伪,音乐,或者声音,不可能,或者不可以,造假。就像我在留言里说的,声音是即时的,是一锤子买卖。發声(也即奏、唱)的这一方,不可能像作家画家那样,再二再三的修改,呼吸没法修改,已经發出来的声音也没法修改。而听音的那一方受众,也同样很容易辨别声音的特质,矫饰、紧张、虚弱、炫耀、勉强、拘束,只要距离适当,并且稍有听觉经验,所有这些缺欠,所有这些不自然,都会毕露无遗,无论是人声还是器乐。一个很平常的例子,就是讲电话,不是那种带图像的可视电话,而是平常的那种纯声音的沟通,一方表现出的任何微妙的情绪波动,另一方,只要不太迟钝,都能立即有所察觉,比面对面说话时要更难掩饰。
上面这段里面暗含一种观念,即,最自然的声音最美最好。这个说法,我并不觉得它是真理,它只是我目前所确信的一个观念。对于这个观念,我不想跟任何人争论,只想再澄清一点。这里与自然相对立的,并不是文化、教育、训练等这些後天的發展,而恰是指在後天成长中任何没有被融入、没有被消化、还没有成为你自身某一部分的那些东西。所以这里的自然,不是生而为然的自然,而是指一种经过教化、训练之後所到达的某种状态或者境界。这个状态,儿童那里是有的,但只要不夭折,这个状态一般都不会持续,起码也要暂时消失一段时期。因此我在留言里说,音乐很文化。音乐本身的这种特质,造就了这样一种现象,对于绝大部分人,你给听他什么,他就听到什么,就不自觉让自己去适应什么,最后他也就接受了什么,并且主动去找些什么来听。这也就是唱片公司的所谓造星所谓企划能持续至今的一个原因。
音乐是再文化不过的一种人类现象,也是再人类不过的一种文化现象。不同的民族种族,都有自己最与众不同的典型的嗓音,典型的口音,典型的韵律感觉,典型的节奏类型。不用睁眼看人的骨骼肌肉肤色,一般开口讲上几句,就能判断出他的种族。音乐更是如此。与语言词汇相比,音乐的变化要慢的多,相对稳定的多。因此,流行一时的东西虽然不可计数,但真正广为流传的总是那些与这个民族所惯有的韵律节奏情绪最切合的作品。从这个角度讲,一个民族对音乐的听觉有点像遗传,其中的基因会不断的把听觉倾向拉回原点。说音乐是先验的,有道理,说它是经验的,也不错。
音乐本身的这些特质决定了,音乐的传播者在人们的音乐生活中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过去,音乐的传播者就是音乐家,那些让乐音發出来的人。但当我们音乐生活的空间,从过去的森林原野篝火渔船田野工地戏台广场堂会家庭室内,集缩到现在的音乐厅酒吧大会堂唱片店,当音乐可以无限复制无限传播以後,把握音乐传播环节与渠道的那些人,就成了音乐国度真正的统治者,我们听到的所有音乐,几乎都经过了他们的记录,筛选,整理,也即审查,音乐成了一个极端集权的领域。我不想问这些人到底依据什么对某些声音放行,而让另一些声音沉默。我只想知道,在具备了无限复制无限传播可能的今天,为什么这些人还能把持朝政,为什么一个自由的音乐国度还没有到来。
因此,我支持盗版,无限支持,无条件支持,而且无条件支持对版权制度有破坏作用的一切行为。没别的原因。我只想让音乐自由。而音乐自由的唯一前提就是,听音乐自由。当全世界各大唱片公司相继倒闭时,我的音乐兄弟姐妹们,就让我们欢呼吧,欢呼迈向音乐自由的这第一步!